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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的抽查彰显100%的担当

发表日期:2015-03-26 点击

 根据中组部有关要求,从20151月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随机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这标志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进入升级版,核查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已成为一种新常态,体现出组织部门自我加压的一种责任担当。

 

 10%的抽查不是小数目。有人认为,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比例即使提高到10%,数量还是偏小。其实,我国行政机构体系完善,干部队伍总量庞大。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总量达到150万名,意味着今年要随机抽查15万人,加上“凡提必查”、“凡转必查”的重点核查人数,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远远超过其他国家核查数量。应该看到,任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有“一刀切”,也有“分步走”;既有顶层设计,也有分步实施。按照这个比例查下去,迟早会把整个县处级以上的干部查个遍,对那些一时侥幸的“漏网之鱼”总有收网之时。

 

 10%的抽查不是小儿科。在我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十分细致和全面,涉及领导干部“家事”和“家产”方方面面14项内容,既有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收入情况、出国情况、财产情况,还有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房产情况、投资情况等。核查领导干部这些个人事项不是一件简单的活儿,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十多家不同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特别是交流干部的个人事项涉及不同地区、不同系统,核查起来更是费时费力不容易。好在我们可以建立统一的联席协调机制,形成核查的强大合力,把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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