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对环境监测造假必须严厉执法(2)
发表日期:2015-04-03 点击 次 违法成本过低,必然导致监测数据造假层出不穷。为此,就必须依法处理造假者,不可留情,更不可纵容。值得提及的是,有的环境监测人员造假往往是受命而为,即奉环保部门领导或当地政府领导之命。究其因,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实现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对造假者应惩处,对指使者同样严肃处理,甚至应该处理更严厉。如果因数据造假导致公共利益严重受损,已构成了犯罪,相关人员还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环保“真数据”常常遭遇老百姓“真不信”,原因不难理解。中央纪委驻环保部纪检组组长周英认为,如果不能有效遏制数据造假行为,不仅会毁掉几个监测技术人员、几个环境监测站长,还会动摇全国环境监测的根本、丧失社会对环保部门的信任,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诚哉斯言!公信力就像层窗户纸,捅破了容易,维护、修复很难。如果监测数据不能屡屡造假,以后即便坚持真实,也难以让公众相信,这就是造假所要承担的深远代价。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一处处长但家文认为,执法实践中需要对典型案例严惩重罚,杀一儆百,才能形成强大的威胁震慑作用。只有这样,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才会有明显改变。除了严厉执法之外,还应该激励公众参与。新环保法第五章专门讲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满足了公众的监督权,监测数据造假就有了难度。在环境监测领域引入第三方运营维护,监测数据造假就多了风险。当然,第三方运营机构同样需要监督。一是严管,二是严惩,多管齐下,让监测数据不能也不敢造假。 (秦川)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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