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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三种“劝阻吸烟手势”(3)

发表日期:2015-04-13 点击

 禁烟场所管理者不劝阻 多次举报将被处罚

 

 北京爱卫会办公室主任刘泽军表示,调查发现,在公共场所劝阻市民吸烟,成功率可以达到99%,处罚并不是条例出台目的。条例正式实施后,将由北京市和各区县的卫生监督所和其他一些部门联合承担起公共场所控烟的执法监督职责,61日当天和今后一段时间,执法部门将组成小组深入本市的公共场所进行执法监督。

 

 刘主任表示,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义务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和制止,不能听之任之。他们会定期梳理市民的举报信息,发现某个禁止吸烟场所多次被举报,或是通过抽查监控录像发现该场所吸烟问题经常发生,执法部门将对该单位进行执法。

 

 禁止吸烟区域解读

 

 《北京市控烟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法案,控烟专家概括为,“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但有些区域的室外也不可以抽烟。

 

 《北京市控烟条例》除了第九条规定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之外,第十条还做了如下补充: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来源:北京青年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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