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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成为干部的标志

发表日期:2015-04-17 点击

 “干部”一般是指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毛泽东曾说过,“政治路线确立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中共十二大党章中也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不仅对我国“干部”的本质特征作出了科学概括,更是对广大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

 

 可以说,“干部”二字并不意味着“权力有多大”,而是蕴含着“责任有多重”,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就必须勇于担当,“干起来”。正所谓,“干部干部,要先干一步”。干部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跑下来”、“送进来”的,否则“干部”就不叫“干部”了,该叫“说部”、“跑部”、“送部”了。因此,干与不干是判断一名干部是否合格的直接标准。

 

 然而,在现实中,人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干部在不同的场合说到,“这些小事,我可不能干,交给下面的人去干”;“这个工作我可没做过,干不了”……遇到事情,不是“干”字当头,而是找各种借口推辞,推脱责任。他们认为“干部”就应该是“不干”,在工作中,只需要当当“指挥者”,坐享其成即可。试问,这样被“供起来”的干部又怎能了解百姓的心声?又怎能担起实现中华民族复兴梦的重担?

 

 万事民为先。为百姓干实事,办好事,是干部的本职工作。但“撞钟和尚”、“磨洋工”似的干部,不仅对不起“干部”的称号,更是降低了工作效率,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在工作中,干部应该把“干”放在首位,让“干”成为自己的标志。要做到每日常问:今天我干事了吗?”“今天我干的怎么样?”并力求在“想干”的前提下,在“实干”的基础上,实现“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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