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不必过敏,执法还需通情
发表日期:2015-08-06 点击 次自8月深圳市交警祭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以来,行人冲红灯的违法成本显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几句那么简单。8月4日上午,冲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对于戴绿帽子一事,市民有赞有弹。不过,交警解释称,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并无他意。(《南方都市报》8月5日)
在我国文化语境里,“戴绿帽”有其特殊内涵,指妻子或女朋友红杏出墙,行为不贞;这在男方,当然视之为奇耻大辱。不过,对闯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配合交警执勤,劝导其他路人,还真不必过于敏感。
“红灯停,绿灯行”,是小孩都知的交通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闯了红灯被要求在路口协助交警执勤,进行社会服务,劝导其他行人,只是警告的创新版;与罚款是可以二选一的,绿帽并不是非戴不可。
闯了红灯的行人,有男有女,有小孩,年龄主要集中在18岁到30岁之间。可见,“戴绿帽子”并非专门针对男性成人,要加以刻意羞辱。再之,正如交警所解释的,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因考虑到夏天天气炎热,所以配备了与绿马甲同色的帽子,用来遮阳而已,并无他意,仅仅是巧合罢了。
对“戴绿帽”虽然不必过于敏感,但是此事还是值得反思。正如“入乡随俗”一词所揭示的意涵,执法行为,也还宜植根于民俗传统,考虑到文化背景,尽量做到“通情”,人性化一些。
夏日炎炎,能够考虑到执法对象的遮阳问题,当然是件好事情;但好事还宜做好,试想,若是再细心一些,周密一些,对绿马甲的配帽,换用其他颜色,那就不至于引起舆论喧嚣,也不至于在执法过程中引起少数执法对象的抵触了。那样的话,相信执法过程,将会更加顺利;而执法效果,自然也就更好。
(来源: 中国青年报) (4)
- ·评价县长“卖”瓜 不必立场先行(2016-09-07 17:27:33)
- ·取消不必要职业资格不能止于目录清单(2016-01-22 11:16:24)
- · 今日谈:别当知识的“键盘侠”(2016-01-13 11:09:22)
- · 今后考驾照有望三科连考 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2015-12-11 10:55:20)
- ·心系百姓才能做到“功成不必在我”(2015-08-20 09:04:14)
- ·人民论坛:做事不必“想太多”(2015-06-26 11:12:37)
- ·总书记“功成不必在我”揭示干部“大担当”(2015-01-16 08:27:10)
- ·政府供养“三无人员”专家不必担心“养懒人”(2014-08-19 10:40:28)
- ·经济日报:树立“功成不必在我”胸怀(2014-04-22 08:15:32)
- ·法制日报:对“后悔当公务员”不必过度解读(2014-04-08 10:25:36)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