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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党治吏当从正家风始

发表日期:2015-08-11 点击

    五一小长假去了趟安徽合肥,游览了包公园,拜谒了宋代有名的清官“包青天”。其中有一块石碑上镌刻着“包拯家规”:“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贼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正是由于家规严格,清正的家风代代相传。包公的清正家规,给我们以深刻启示:治党治吏,应当从家风建设抓起。

 

    习近平同志曾一再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许多落马官员的腐败之路上,往往是贪腐“父子兵”、受贿“夫妻档”,“一家子腐败”。诸多案件显示,出问题的干部普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家属亲属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形成了家族式窝案、家族式腐败。无数事例都表明,不良的家风,如同腐臭变质的死水沟,让蚊蝇在此孳生;错位的亲情,好像温柔软滑的绞绳,让家庭走向末路。如周永康、苏荣等“大老虎”落马的背后,都呈现家庭式甚至是家族式贪腐的特征,可谓是,家风不正必留祸根。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秉承“家国一体”理念,治国必先治家。“家”是缩小的“国”,“国”即放大的“家”,从一定意义上说,好的家风孕育好的公民,好的公民组成好的社会,好的社会推动形成好的国家治理。因此,家风不是小事,而是事关国家社稷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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