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人民时评:守住生态红线是干部终身责任

发表日期:2015-08-24 点击

   只有认真履行生态和资源保护职责,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干部,才能留下终身政绩

 

  近日,中办、国办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包括地方党委领导成员在内的党政干部为追责对象。这一决定,被人们称为是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的“一把制度利剑”“一道制度屏障”。

 

  长期以来,由于环保工作涉及规划、处罚、宣传、能源等各种问题,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实中环保部门往往陷于“有责无权”“有嘴没牙”的尴尬。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就是要把环保作为一项整体性事业来对待。如果没有各级党政领导的真重视,尤其是“一把手”真担责,很难取得有效进展。

 

  此次改革的标靶,就是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担责,落实权责一致原则,实现追责对象的全覆盖。责任清晰,解决就会顺畅。《办法》明确规定了对于生态环境损害实行“党政同责”,并详细规定了25种追责情形。既要求“后果追责”,又要求“行为追责”,既强调“党政同责”,又强调“终身追责”,必会对各级党委领导的环境决策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人们常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党政同责”的规定出台后,党委不能再“隐身”于政府部门幕后,而是要站上前台,在环保问题上经受考验。实际上,很多地方的绿水青山之所以让位于金山银山,就是因为有些主政领导光看“经济利益”,忽视“生态利益”。在“党委决策、政府执行”的体制下,如果对决策人不加追责,让党委领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就缺乏压力。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