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干部学法决不能学用脱节(2)

发表日期:2015-12-07 点击

    干部守法重在坚持依法办事。法治的最终目的还是规范行为。作为领导干部,能否坚持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是衡量其法治意识的外在标准。口号喊得好,不如为民依法办事做的好。只有在法治框架内决策,在法律允许内作为,才是真正的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认识到,权不能代法、言不能违法、行不能逾法。在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时候要时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找对策、想办法;在贯彻落实政策的过程中要始终按照法律的条文规定办事;在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做好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的结合,带头依法办事,当好守法模范。

 

    学法守法重在一以贯之。法治不是一个空口号,而是一个约束行为的藩篱。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决不能是一时之风,而必须是一以贯之,把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法贯穿言行举止的方方面面,贯穿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思想上,上紧法治的弦,划好守法的红线;行为上,扣好守法的扣子,决不出法律允许的底线。只有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牢树法治理念、善用法律手段,以法治思维考虑问题,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真正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模范,才能让全社会知法懂法依法守法的法治氛围越来越浓。   (陈怡如)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