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人情往来”怎样才不违纪违法?(2)
发表日期:2016-02-05 点击 次 “人情往来”不为他人谋取利益
正常礼尚往来是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间的感情交流,在礼节上注重有来有往,不存在利益的交换。以下两种情况已经超越“人情往来”,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1)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进行的权钱交易。
(2)礼金往来建立在国家工作人员为对方谋取利益的基础上,数额小的是违纪收受礼金;累积数额超过5000元的,可以认定涉嫌受贿犯罪。
“人情往来”双方不存在利益关系
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且礼金数额不大,可以认为是正常的礼尚往来。只不过,现今大家更愿意认为只有礼上了,才会得到想要的“往来”。
(来源:共产党员网) (4)
相关阅读:
- ·旅游是春节经济大赢家(2017-02-03 10:22:59)
- ·人民日报微调查:领导干部回家,还有用公车的吗(2017-02-03 10:19:48)
- ·春节期间重点防范超速超载酒驾事故(2017-01-26 14:44:26)
- ·微信红包不该被异化(2017-01-23 08:18:38)
- · 有代表建议延长春节假期为15天!(2016-03-11 11:25:53)
- ·罗和安代表:建议延长春节假期 形成九天长假(2016-03-04 10:16:27)
- · 盘点这些年春节年俗之“变”(2016-02-15 15:03:17)
- · 品一品中国春节的世界分量(2016-02-15 14:56:05)
- · 年后莫让“心”还在“过年”(2016-02-15 14:34:52)
- ·习近平历次春节考察都关注什么?(2016-02-05 09:01:52)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