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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六大隐形“四风”障眼法(2)

发表日期:2016-02-18 点击

舌尖上的腐败变出“新花样”

 

【“转移或转嫁”】有的转移到企业食堂或个人家中,开销让下属企事业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买单。有的村(社)把招待账目转移到项目工程或专项资金中去报销。有的由本地转移到异地,有的由高档豪华饭店转移到偏僻隐蔽的农家乐、单位食堂、培训中心。

 

【“拆分”、“合并”】将大额消费采用拆分开具发票的方式降低消费金额。

 

杭州市财政局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酒店将大额餐费分割成数十份小额发票,其中部分为迎合付款人要求开具;有的单位不一事一结,采取阶段性合并结账,每半年甚至每一年结算一次,导致监管部门难以仔细核对支出明细清单。

 

【“套取”】以各种名义套取上级补助资金或项目工程款等,用于公款吃喝。

 

20141月至20151月,淳安县姜家镇上玉泉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汪某某,以虚报“无违建”创建拆违工程量方式,套取工程款21305元用于村集体及村干部个人烟酒等非生产性开支。

 

【“混用”】主要是通过混用会计科目或账户的方式,规避财务监管。

 

有的单位将餐费开成会议费、培训费中的场地租、资料费或住宿费等。有的将小食堂的公务接待费用与职工餐费混在一起,没有明细清单。有的违规吃喝费用,因无法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中核算,混在工会、食堂等账户中列支,规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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