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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下就下,也是一种执行力

发表日期:2016-05-30 点击

        20149月以来,一年7个月的时间里,山西全省共调“下”领导干部2036人,其中,调整不胜任担任现职139人。在这139名被调“下”的干部中,94人或因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或因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出现较大失误,能力不足,年度考核不称职等,被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527日 人民日报)

 

领导干部“下”的原因,大致分为因违纪违法、问责免职的“必须下”,任期届满、年龄到点的“自然下”,以及不宜担任现职的“应该下”三个方面。然而在现实中,“必须下”“自然下”的比较普遍,“应该下”的则比较少见。究其原因,不外乎对“不胜任现职”的考核评价不够精准、问责机制相对缺乏,在奉行中庸文化的部门单位,对“应该下”的现象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纵容该下的不下,对机关文化的破坏性影响是十分巨大的。“站的站,干的干,站的给干的提意见”,“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得越多越容易挨批评、越容易犯错误”等等意见看法,传递的是一种消极情绪,迟滞着工作的推进,消减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因此,破解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难题,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20157月中央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及各省市先后出台的实施细则,便是为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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