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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全面禁酒是一道“好标杆”

发表日期:2016-06-21 点击

近日,安徽多个县市下发了“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的有关通知,并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619日澎湃新闻网)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酒,是一种文化,甚至是某种意义上的传承。激发创作灵感、增进朋友情谊,调味生活、澎湃动力。所以,酒成为了我们工作和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交际良品”。

 

然而,事物都是相对的,一叶知秋但一叶也能障目。超标公务接待、大肆公款吃喝,“酒桌办公”、“吃喝办事”却成了党政机关中的一种“通病”,使酒变了味儿,让权力蒙上了面纱,让作风受到了污染。“酒桌文化”的盛行,助长了贪污腐败不正之风,更严重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及办事效率,公务接待“禁酒令”大有必要、大有裨益。

 

此次,安徽省强力整治“酒桌办公”,公务接待全面禁酒是一道“好标杆”。导向更加明朗。专项整治“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以及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等。要求更加严格。省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接待时,不管中午还是晚上,一律不准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检查更加全面。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今后所有县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确保一人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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