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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神秘买家” 抽检网络食品

发表日期:2016-07-15 点击

 食药监总局出招还原购买场景,调查安全状况

有请“神秘买家” 抽检网络食品

本报记者  林丽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714日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该《办法》将于2016101日起施行。

 

  “神秘买家”让网购食品难逃抽检关

 

  传统的餐馆、食品商店等实体店是有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可以在食品抽检过程中与商家面对面完成直接取样、封样等一系列流程。但在互联网时代下,在线购物具有虚拟性、信息相对不对称等特点,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该如何设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介绍,《办法》规定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抽样人员以顾客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并对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票据等进行留存。“以顾客的身份购买是为了还原消费者购买的场景和所购买食品的安全状况,从而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陈谞说。

 

  购买样品到达买样人后,要进行查验、封样,在这个时间节点前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送给监管部门的,因此,保证了真实性、公正性。

 

  如果“神秘买家”抽检的网络食品不合格,《办法》首先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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