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揩公油”不可等闲视之(2)
发表日期:2016-08-26 点击 次要知道,公务活动中但凡与“公”字相关,在群众眼里皆是一定“公权”的象征。如此一来,“私车公用”便成为“公车私养”屡试不爽的借口,毕竟确因公务需要使用私车,在规定范围内是可以报销相关费用的,这就为心存私念的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机,管它什么费用,只有与车相关的费用支出通通裹挟进“公车”费用进行报销。由于手段隐蔽性强、费用查证困难等因素,对“私车公养”现象监管难以面面俱到。即便在报销环节发现了蛛丝马迹,有的也碍于“同事情面”,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即使是在消费环节引起了群众的怀疑,可“私车公用”的名义当前,没有真凭实据,群众也不敢轻易“招惹”。不得不说,“私车公养”泛滥,最直接的负面影响是,公车改革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公共财政资金也在暗中流失,决不可等闲视之。
制度不灵,“刹车”失灵。必须因地制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私车公用”的内容、范围等作出清晰界定,真正让公务出行有保障、行得“正”。同时,要严格管控公务用车的各项开支,决不让公车账目成为一笔公私不分的“糊涂账”。
监管不到,腐败暗生。只有加强对“车轮”的有效监督,才能减少干部“钻空子”的可能、压缩其腐败的空间。不仅要将公车使用、费用报销等进行源头管控,还要进行全方位监督,拓展监督网络、延伸监督链条,注重堵漏洞、填空白、管盲区,让一切公务出行都置于“阳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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