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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咋被11桌“喜宴”撂倒(2)

发表日期:2011-05-17 点击

领导干部也是人,食人间烟火就有七情六欲。婚丧嫁娶等都是人生大事,适度宴请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领导干部身份特殊觉悟较高,就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要求,更不应该巧立名目,趁机搜刮钱财。东方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关某在试用期间无视党纪党规,在没有按照规定向东方市纪委、市监察局申报的情况下,借“乔迁之喜”设宴20桌(以其夫妇名义宴请11桌),其本人收受礼金13100元。东方市委据此决定,取消关某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资格,改任市商务局科员。东方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给予关某行政记过处分,建议延长其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关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喜酒成了自酿的苦酒,收受的礼金成了“烫手的山芋”,不仅为此受到了行政处分,更是为此丢掉了大好前程。

 

关某被11桌喜宴撂倒,“乔迁之喜”成了“左迁之悲”。我们在为之惋惜痛心之余,也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应从关某这起典型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遵守《廉政准则》,坚守从政底线,始终敬畏用权,自觉树立厉行节约、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为移风易俗树立榜样做出贡献。(武西奇)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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