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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附和者又“笑纳”了多少贿赂

发表日期:2012-02-06 点击

  2002年至20092月,四川省眉山市委常委、副市长余治平利用职务之便,为郭某、陈某等21人提供支持和帮助,收受贿赂338.5万元、价值3.7万元的手机一部、住房花园绿化费1.1万元。2010814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法院判处余治平有期徒刑十三年。他在检察机关立案时的悔过书中写道:“不收钱会被人耻笑为神经不正常”。(131日《检察日报》)

 

  在官场中,因为人格与尊严、法制与廉政的关系,一部分人不愿做“聪明人”而选择了做“傻子”,在“异类”或者“另类”中执著于奉公守法努力工作。然而,这些“傻子”最终大多数却难以逃脱“做傻子”的命运,至少一部分“傻子官员”既不可能当上贪腐副市长,甚至也不可能当成腐败副县长甚至贪污副科长。

 

  俗语曰,“水至清则无鱼”,然而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水至浑也无鱼”。当一潭好水被搅成贪污腐化的浑水之后,所有的鱼因为水的彻底腐败而无法呼吸而全部死光,这样的结局为什么没有引起官员们的警惕呢?“憋死的不会是我这条‘腐鱼’,而是其他‘腐鱼’”,这恐怕又是贪污腐化官员们共同的机会主义思想罢。

 

  在官场之中,官员独树一帜,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贿款,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视为异类,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人在江湖,怕人说他不配做男人,人在官场,也最怕别人说他“神经病”,“不入群”,“假清高”。这三种病,足以毁灭一个官员的前途,而这三种病,又实在是一种“清醒病”,“健康态”,那为什么反而会受到集体的诟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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