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明耻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知荣明耻 >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新解

发表日期:2012-02-21 点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无论原来是什么岗位、任什么职务、做什么工作,退休以后大都投身于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有的喜欢吹拉弹唱,有的热衷篆刻书法,有的潜心摄影绘画,丰富多彩、不一而足。而且很多同志干一行、专一行,还从业余爱好成了行家里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这种退下来领导干部纷纷进入文化队伍行列的现象,似可称为“老来归队”。更有意思的是,很多退休领导干部在投身文化活动之后,对文化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进而反思自己在职在位时对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投入不多,对目前公共文化设施不够健全、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不到很好满足感到遗憾。再想弥补,却已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自然就有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慨叹。这种情况,或可称为“老来后悔”。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反映的是个别领导干部的扭曲心理,他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和广大人民群众一样,笔者对“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向来深恶痛绝,对一些领导干部受此影响以权谋私导致晚节不保,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深感痛惜。不过,前面提到的一些领导干部从“老来归队”到“老来后悔”,并由此对在职在位时对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抱憾不已,进而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句话来调侃自己悔不当初的心情,也引发了我的思考,感到至少可以作两点解读。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