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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要让官员无法施展“葵花宝典”

发表日期:2013-03-28 点击

近日,网络曝光辽宁省西丰县县委书记闫立峰超标配豪车、挂假军牌,引发网络热议。当事人闫立峰却回应称,车是从朋友处借的,车牌是司机“擅自”挂的,司机是个临时工。这样的回复让网友们直呼“神奇”(325日《京华时报》)

 

这样的回复很“神奇”,但这样的“神奇回复”却远远不止这一个。面对网络舆论,有人踢皮球、有人挤牙膏、有人背书、有人撒谎,虽然招数各异,但目的却大同小异,就是为本部门或官员自己开脱责任、撇清关系,以避免受到问责和处罚。

 

虽然这些应对策略被媒体称为是“葵花宝典”,并奉劝官员谨慎使用,但一方面,在危机面前进行自保是人的天性,官员也不例外;另一方面,当官员在媒体和公众面前施展“葵花宝典”,必然会妨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公众探知事情真相带来麻烦和阻碍。

 

因此,我们最需要做的,也许不是禁止官员去修炼“葵花宝典”,而是让官员面对舆论监督的时候,无法施展也不敢施展自己的“葵花宝典”。

 

首先,让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不管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是原新闻出版总署,对政府公职人员应该配合和保障媒体的采访,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比如2009,在当时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给全国新闻工作者新换发的新闻记者证上,首次出现了“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表述。而原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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