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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被三瓶啤酒毁前程警示

发表日期:2013-05-10 点击

“我很后悔!”昨天上午,温州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温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法庭上,吴某多次表示很后悔。法院当庭判处吴某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2500元。(54《钱江晚报》)

 

据介绍,424日晚上,吴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吃饭,他喝了3个中瓶喜力啤酒。深夜11点,吴某驾驶着牌号为浙C766AS的黑色小轿车回家,路上被交警拦下。425日,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中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入刑”于20115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音乐名人高晓松醉驾被刑拘,郭术东醉驾被判处拘役4个月,尤其是高晓松醉驾刑拘被公众热议。这些是很好的教材,人们应该从他们身上汲取教训,可是却总有些人不以为然,以身试法。温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某就是个典型的代表,在喝了3瓶啤酒后驾驶小轿车回家路上被交警拦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作为财政局副局长吴某被3瓶啤酒毁了自己的前程,多么令人惋惜,当给人们敲响警钟。实施“醉驾入刑”,刹住醉驾成效明显。可是,现实中醉驾现象却还屡屡发生。为什么还有些人会像吴某那样醉驾呢?稍作分析可以发现,这些人除了法律意识淡薄外,有的是心存侥幸,认为酒量好喝点酒驾驶一小段路不会被交警拦着,甚至认为不可能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的认为喝酒后回家的路不远,怕麻烦,不愿请代驾,自己开车没有问题。殊不知,这种醉驾行为既违犯法律,也会给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带来危害。3瓶啤酒不多,尤其是对酒量好的人来说,如果不开车就没什么要紧。可对酒后要驾驶的人来说,就非同小可。吴某被3瓶啤酒毁前程,再一次警示我们:必须汲取吴某的教训,引以为戒;必须遵纪守法,决不能有喝点小酒不影响开车的想法,千万不能好酒贪杯,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远离酒驾。   (谢启东)

 

(来源: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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