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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陈毅和父母“约法三章”

发表日期:2013-10-18 点击

1954年,陈毅任国务院副总理,陈毅的父母到北京看望儿子,并在北京住了三年,后因眷恋故土,于1957年回川。临别时,陈毅对父母“约法三章”:一是回川衣食住行全部自理,不惊动当地政府;二是做普通公民,不惊动邻里;三是坚持原则,不为亲友的无理要求牵线搭桥。陈毅父母回去后,托人租了两间私房,像普通百姓默默居住,谁也不知道二老是共和国元帅的父母。

 

陈毅和父母“约法三章”是一面“镜子”,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没有以领导人自居,没有倚老卖老,而是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以一个共产党人的身份要求自己,也要求家人,不占公家一分钱,一分利,无不展现了他高度的政治觉悟与精神追求,延伸生命的长度与宽度。

 

陈毅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标杆,我们也要以此为榜样,当工作懈怠,没有干劲的时候,端正思想、坚定信念,始终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牢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做一个“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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