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习仲勋的做大事与做大官
发表日期:2013-10-22 点击 次习仲勋于13岁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参加了革命工作。21岁时就担任了陕甘边革命委员会主席,中共陕甘边特委代理书记、军委书记,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先后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宣传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到1959年担任了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成为副国家级的领导干部。1978年他又担任了广东省第二书记、第一书记,次年任广东省省长等省部级职务。
按理说,担任副国家级的领导职务时就已经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了,居然在20年后的工作安排中,担任了省部级职务,一开始还是省委的第二书记,与现在相比,大概不能算是省委的“一把手”,但是习老毫无怨言地走马上任,并陆续担任其他的省部级职务,团结广东省委一班人亲力亲为,勇立潮头,掀起了广东改革开放的“新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带了好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孙中山曾说过,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在习老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为什么习老能在担任副国家级职务之后,能欣然接受省级职务的任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做好广东的工作?因为习老把工作岗位当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不论在什么位置上,不论做什么工作,都是在为党工作,都是在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指引着他,服从组织安排,全身心投入岗位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多重考验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奋斗,需要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才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才能真正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这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老这种立志做大事而不是立志做大官的高尚境界,摆正自己一名党员的位置,甘当一颗对革命、对党和国家有用的螺丝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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