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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纪面前不容态度暧昧

发表日期:2016-08-10 点击

    担当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尤其需要在党纪国法面前果断亮明态度。但在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害怕担责任,决断时既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完全靠下属“心领神会”。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有功可以揽、有过方便推。不过,在自上而下强大的问责压力下,这样的“聪明”决断恐怕不行了。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就刊发了一个典型案例:云南某地财政局用公款向上级财政局领导送节礼,尽管分管副县长没有表明态度,送节礼只是财政局局长“心领神会”的结果,但分管副县长还是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这个典型案例暴露出的三个问题,也是三个潜规则。一是用公款向上级领导部门送节礼。尤其是在基层,为了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倾斜或者项目补贴,不惜动用公款请客吃饭送礼,试图用一种集体决策行为掩盖违纪本质。二是把精力花在揣摩领导的意图上。有些干部作风浮躁,工作不踏实,整天琢磨领导怎么想、怎么让领导满意,而不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作决断时“揣着明白装糊涂”。这是领导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表现,特别是在该明确亮明反对态度时,说话模棱两可、态度似是而非。随着纪检监察部门重拳整治“四风”,公款送节礼的问题已经得到极大遏制,但后两个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而且彼此之间相互关联、互为条件。因为有善于揣摩领导意图的下属,这些领导才能够在决断时巧妙规避责任;因为领导“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些下属才必须修炼“心领神会”的本领。对于这些行为,必须加大整治和问责力度,首先就要从领导干部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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