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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意见》:三千万贫困人口如何精准脱贫(3)

发表日期:2016-05-30 点击

  促进产业发展,离不开龙头带动。《意见》强调,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就是要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途径,带动贫困户增收,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切实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意见》的一大亮点就是强调了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共享理念贯穿到产业发展链条中,把贫困户精准受益作为扶持产业发展的必备条件,对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财政投资的前置条件。
  “产业扶贫目的是为了贫困人口脱贫,必须找准产业项目与贫困户增收的结合点,真正建立起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红利的有效机制。”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可以折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关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另一方面,要推广订单帮扶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共同开发特色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
  从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提出产业精准扶贫的支撑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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