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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发展历程

发表日期:2015-10-29 点击

  作者:袁红起来源:学习时报字数:186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抓党建工作、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从党中央提出党建工作责任制,到党建工作责任制呈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历程。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提出时期。1994年9月,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各级党委都要健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指导,作出工作部署,认真督促检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在县委。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主要在市委。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考核市、县委和市、县委书记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1995年之后,全国各地都开始进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试点工作,并广泛推行。这一时期,突出的是地方党建工作,主要是农村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党建,强调的是地方党委和地方一把手的责任,也就是市、县委和市、县委书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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