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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务员聘任制激活一池春水

发表日期:2014-05-08 点击

聘任制改革就是要强化公务员的职责意识,将公务员管理置于法治化、透明化的平台。

 

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直接法律依据来自公务员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这一改革试点近年来逐渐增多,并被寄予了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希冀。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系统的流动性和退出机制有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聘任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以一纸聘任合同打破“终身制”,以此激活公务员群体的职业活力。

 

既然如此,缘何聘任制改革还是引发不少争议?事实上,20万或30万元的薪金到底高不高,问题的背后,折射的是公众心中的一种焦虑。不少人担心,这样的改革是否会落入俗套,在旧用人体制的强大惯性下,聘任制会不会异化成变相的“铁饭碗”?高薪会不会为公务员平添“红利”?而在一些地方,试水聘任制好几年了,但受聘公务员至今尚无被辞退者,也加深了公众对聘任制退出机制失灵的担忧。

 

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的“不确信”,主要源自人们对公务员这一职业的传统的、主观的认知。在传统观念里,当上公务员就等同于端上“铁饭碗”,有了“高福利”,而且“能进不能出”。这样的既定印象,恰恰又是今天改革必须破除的痼疾。由此,决定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要获得人们“确信”的成效,恐怕得用实际效果来改变全社会对公务员职业的认知,形成一种科学理性健康阳光的公务员职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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