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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落实主体责任 才有风清气正

发表日期:2014-05-19 点击

  抓工作,首要在明确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有责任就要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对各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

 

  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委决不能淡化责任、放松要求。当前,还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或是“挂帅不出征”,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是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或是对主体责任不以为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全推给纪委。事实证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反腐败工作就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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