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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小视“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发表日期:2014-05-22 点击

在一些地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较为严重,少数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有的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请示不报告;有的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变着法子绕开组织;有的挑肥拣瘦、个人主义至上,跟组织讨价还价;有的各自为政搞“小圈子”,把分管领导当成“私人领地”;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不对组织负责;有的独断专行“家长制”,个人凌驾组织之上;有的“一言堂”,让民主生活会变了味;有的表扬和自我表扬多,批评与自我批评少。凡此种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正视并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的突出问题。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从严治党,首先必须强化组织纪律性。打铁还需自身硬。难以想象,一个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团队,能够有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具有的基本素质。纪律是底线,绝不能突破;纪律是高压线,绝不能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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