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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系列评论:既要守纪律也要敢担当

发表日期:2014-05-30 点击

  来源:人民日报
  既要守纪律,也要敢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才有风清气正”之三
  该作为不作为、该亮剑不亮剑,就会变成一种消极的守规矩,这种不作为就是不负责
  “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邓小平同志1985年的这段话,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潮起势的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对于各级党委来说,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同样一靠理想信念,“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二靠严守规矩,“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守党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委自己先要成为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党务工作不是打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自己“风纪扣”先松了,怎么用纪律去要求别人?有的人记住了自己是“单位领导”,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有些人习惯喊口号、说空话,让别人冲锋陷阵,自己却置身事外。打铁还需自身硬,将严明纪律当做每日的功课,才能堂堂正正做人、挺直腰板做事。从这个角度说,守纪律、讲规矩,本身就是主体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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