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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体系转换与干部选拔导向(2)

发表日期:2015-01-09 点击

  语言是一种能力。语言还是思想的外在表现,是社会实践、社会阅历的呈现,也是个性修养的外化。对于领导干部来说,需要有基本的语言能力,而好的语言表达会使工作事半功倍。领导干部要做好群众工作,没有好的口才不行。在社会转型期、矛盾高发期,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赢得认同更是需要好的口才。当然,群众不光看你说了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你做了什么。如果说一套、做一套,无论说得多好,都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选拔任用干部有一个“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会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说的都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践中,会有一些干部光说不练,也有些干部会说不会干,夸夸其谈,务虚名,不求实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很多干部口才并不是很好,但是实干、肯干,有实绩,群众认可。所以,并不是说口才好的干部就能做好群众工作,就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要心中装着群众。这里就有一个好口才的标准问题,不仅要看你说什么,还要看你怎么说。这里还有一个好干部的标准问题,就是既要看你说什么,还要看你干什么。理想状态的好干部标准既要能干还要能说,干得比说得好的干部次之。要防止说得比干得好和光说不干的两种不良倾向。
  这里就有一个干部选拔的问题。考察干部既要观其言又要察其行。本文所要论述的是选拔干部时对干部的语言能力,主要是口才是否应该有所导向的问题。过去探索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基层选举中设置了演讲、答辩、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环节,在公务员选拔时,面试(答辩)分比笔试分权重要大,这都是重视口才的倾向。但是,也出现了高分低能,说得比干得好等问题,也出现了不利于一些年龄偏大的同志、口才不太好而实干的同志的现象。新修订的干部选任条例对此进行了纠偏,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了限制,特别是反对凡提必竞,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但是,新条例实施以后,又出现了另一个极端,就是一般不大愿意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从而又回归了传统的选人方式。这种选择可以回避政策风险,又使干部选拔容易“操作”。这样做会不会影响选人用人上的民主,会不会消解一部分年轻人通过个人努力获得更快晋升的希望,暂且不论。本文只论会不会降低对干部重视提升自己语言能力、锻炼口才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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