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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花光预算”的行政病蔓延

发表日期:2011-11-16 点击

     湖南长沙一家企业举报省财政厅等机关在政府采购中,招标过程有猫腻,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湖南省文化厅规划官员回应称设价格下限是为“花光预算”,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据《钱江晚报》11月12日报道)

  比起老百姓尚不宽裕的钱袋子,政府采购有时颇能表现出一种财大气粗的味道。尤其到了岁末时节,一波一波的政府采购总是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去年“买ipod当U盘”等新闻好像还在眼前,不料,我们现在又进入了新一轮的“年末突击花钱”之中。

  “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只是政府采购宏大气场中的小小花絮。“遗憾”的是,比起花钱的大气魄来,官员的回应越来越没有底气:说“确保采购质量”就可以了,把“花光预算”这类大实话也抖搂出来,自然会激起众怒。

  “花光预算”道出了某些政府部门何以“不差钱”的奥秘。CPI在涨,政府收入在涨,很多政府部门的预算也在涨。可事务性的东西就那么多,“年末突击花钱”就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进入冬季之后的当务之急。以至于出现在花钱方面本末倒置的情况:为了花钱而花钱,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更有甚者,对一些到了全年预算还没有花掉一半的部门,单位还会在“压力”之下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出紧急通知,号召下属部门赶快花钱。

  “为了花钱而花钱”的病根,在于预算制度出现了问题:当前的《预算法》并没有解答好“预算花不完怎么办,是不是一定要花完”这一重要问题;更没有回答好“预算怎么花,到底谁说了算”的问题。按常理,人民群众应该对预算费用拥有无可争议的话语权,即便没有绝对的支配权,至少也应该拥有起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眼下的情况却正好相反,政府部门不仅对预算有绝对的支配权,而且花多少钱、怎么花钱、为谁花钱,都没有完全放到阳光之下。可是,与修改《预算法》的殷切期望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与此有关的讨论一直在坊间,并未上升到改革实施层面。

  退一步说,花不完预算也不是“只买最贵”行为的充分理由。笔者就可以给“花不完的钱”指几条明路。首先,可以用于解决民生,对于湖南省文化厅来讲,多建一些公益性的文化设施也是一种必要,对犯同样毛病的一些地方政府来讲,完全可以将花不完的钱投放到医疗与教育事业中去。还可以给辖下中小企业提供相关财力扶持,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难问题;甚至可以给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发“红包”……足以见得,放眼整个社会,而不是局限于行政领域,钱不是真的多到花不了,而是某些地方政府、部门花钱的方式与侧重点出现了问题。

  “花光预算”的问题,就是把结果当目标的问题。财政收入,除了支付必要的行政成本外,应该变成推动发展的资本,变成医疗、教育、保障住房等社会福利。而到了某些政府部门那里,却成了自利自肥的“唐僧肉”。就眼下的状况而言,如果只是让官员自己去研究限制自己如何花钱的权力,那么我们的预算改革恐怕就难以深入、到位。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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