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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的再思考(2)

发表日期:2011-12-26 点击

一方面,部分企业通过污染、偷工减料、胡乱添加等途径将生产成本“外部化”,转嫁给社会公众承担;另一方面,部分官员则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寻租,将财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其结果就是收入分配两极化加速,财富的创造者与财富的占有脱钩。虽然中国人均GDP不及美国的1/10,但基尼系数已与美国相当,并有继续扩大之虞。收入分配两极化、企业的寻租致富、官员的寻租腐败,构成了具有破坏力的组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在剑桥大学演讲时引用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的话说:“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诚哉斯言,如果我们继续朝着“低质量增长”的路子走下去,财富的占有远离财富的创造者,社会就潜藏着不稳定的风险。

 

一旦涉及致富主体,就不是一个生产力的问题,而主要是一个生产关系问题,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是体制、机制乃至文化、理念问题,既不能见物不见人,也不能见富不见人。因此,必须将致富的主体——劳动者摆到极其重要的位置。在这里,所谓先富也罢,共富也罢,都不过是劳动者诚实劳动的结果,没有劳动者的诚实劳动,一切都免谈。因此,劳动者的权利、尊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如果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尊严得不到体现,劳动者就不会有积极性和创造性;劳动者自身得不到解放,生产力也就得不到解放,社会财富的创造就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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