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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不“实”,勿让公权信用“空心化”

发表日期:2012-01-05 点击

  当岁末“收卷铃”敲响的时候,也是对一年工作进行评卷打分的时候。这其中,各地年初承诺的“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也就成了公权部门“有诺必行,有行必果”的道德坚守和对于公权信用的一场考验。但遗憾的是,有些地方没能“hold得住”这种考验。

  

  日前,媒体盘点广东各地“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情况,一些县市政府承诺办好的民生实事很多沦为“空头支票”:“加快推进姚沙大桥、姚沙大道和四会大桥的规划建设”被列为2011年四会县“十项民生实事”之首,但当地群众几乎没有人知道规划中的大桥在哪里;“完成泗水镇和差干镇创建‘教育强镇’任务”是平远县政府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但差干镇尚未完成相关验收;茂名市电白县黄岭镇党委政府承诺办好的“十件大事”,七件已经成为空谈。(12日《南方农村报》)

  

  这些年,国家强调民生建设,在每年年初各地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十大实事”、“十大民生工程”等也成为叫得最响、关注度最高的热词。不可否认,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不排除个别“实事”或许无法按时完成。但是,“实事”不是靠拍脑袋拍出来或者吹牛皮吹出来的,而是靠科学决策和踏踏实实的实干干出来的。像黄岭镇这类“十件实事”七件抛荒的尴尬现实,就无法拿客观原因当遮羞布,官员的执政理念与执政道德才是问题的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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