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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贵伤农,源于博弈权不对等

发表日期:2012-01-05 点击

随着全国粮食的“八连丰”,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也迎来好光景,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最贵的一斤甚至卖到了199元。但五常市的许多稻农却感受不到喜悦,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农民“汗珠子掉地摔八瓣”种出的优质水稻,缘何才得这点钱?(201213日西安晚报)

 

市场上的五常米一斤卖到了199元,而稻农卖给加工企业每斤才不到2元,谁都能看出其中的不公平。因为从成熟的稻谷到加工成大米,这中间没有多少科技含量,只是脱掉稻衣而已,加工企业也只有每斤0.2元钱的投入,价钱何以霄壤之别。

 

经过记者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是加工企业集体压价,不按订单履约,采取欺诈的手段控制稻农,所以才导致市场米贵如金,而稻农却只能受制于加工企业,把自己的“金子”卖成了“石头”价。

 

对这样一起明显伤农事件,作为政府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当积极作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对“水分不得超过16%”、“水稻保底价1.80元/斤”、“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000元/垧”等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应及时予以规范。在价格博弈中,单个的种稻户和加工企业相比,明显是弱势一方,面对加工企业的强势联合,稻农的话语权很微弱,博弈权明显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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