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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不怕“限高令”却怕曝光的启示(2)

发表日期:2011-10-19 点击

可见,在邓建国心目中,不怕《限制高消费令》,不怕仲裁文书,不怕《执行通知书》,甚至就是不怕法官,不怕法院,实质上是不怕法律,却害怕媒体曝光。即使动了真格,依法实行拘留,可是邓建国要求的还是“不要让媒体曝光”。真是再强势者,也有一物可降。为什么邓建国敢把法院的法令当作耳边风却如此害怕曝光呢?是否因为他怕声名狼藉之后他的作品会失去观众和读者?或者不守信用出恶名在圈子里混不下去?

 

既然如此,那么阻止社会信用严重滑坡、治理不讲诚信的老赖,何不使用公开曝光的手段?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社会无诚信不稳。信用是大众之间正常交往、社会机器正常运转的基石,“人而无信,不知其可”。道德,固然是维系大众信用的篱笆,法律,却是保障社会信用的最后支撑。所以,如果法院除了《仲裁文书》、《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之外,还需要建立破坏信用者的黑名单。

 

也就是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银行等有关行业在建立,法院也需要建立。行业建立的黑名单,可能只为该行业共享,法院建立的黑名单,可以让社会共享。也就是说,作为国家具有强制力的公器,法院建立“黑名单”还不够,要让黑名单亮化。让那些被判决为该履行法院《仲裁文书》的失信者,放到法院官方网站让社会共享,可以减少失信者给社会带来更大损失,也可以促使失信者提升信用。  (柏文学)

 

(来源:红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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