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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系统官员犯罪为何前“腐”后继(4)

发表日期:2011-11-01 点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统计数据表明,20091月至2010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78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15件,渎职犯罪263件。这些案件中,大要案1371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86人。20109月至今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611334人,涉案金额3.2亿元。

 

  辽宁省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江润黎、该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利用为开发商拿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机会大搞权钱交易,甚至直接造假套取土地补偿金逾亿元。其中,罗亚平一人涉贪就上亿元,被称为“职级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女贪官”。

 

  20109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爱民被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在此之前,该厅原副厅长许建斌、李江华同样因收受巨额贿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无期徒刑。4名在职副厅长3人落马,并且该省国土系统在之前一年多的时间内先后有13名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查处。

 

  同是20109月,贵州省贵阳市原市长助理樊中黔因在担任该市国土等部门负责人期间,大肆受贿上千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在掌握土地使用权的7年里也受贿索贿千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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