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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评论称房价波动不可避免 退房潮需理性对待(2)

发表日期:2011-11-09 点击

    更何况,“有市场就有涨跌”,平等自愿、风险自负的契约精神,实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倘若由于房价的波动而导致合同形同虚设,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便会失去起码的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规范也就难以达到。

 

    然而,也要看到,所谓的“房闹”背后,也有“房奴”的艰辛。因房价的“大起”而恐慌性购房,结果却遭遇“大落”。即便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市场行为,但若没有高企房价的裹挟,可能就不会有恐慌性购房,也就不会演出“打折打掉半生积蓄”的悲剧了。“房闹”背后的房价焦虑,尤其值得关注,需要引导纾解。

 

    其实,不管是“大起”还是“大落”,对于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商而言,也都绝非利好。只有利润水平向价值回归,不断回应和改善公众的住房需求,房地产业才能迎来持续的发展。“降价退房”的屡屡上演,对房地产商而言,是“让道德血液流淌在社会责任肌体之中”的要求,更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警示。

 

    对于降价退房潮,相关方面也应理解和尊重已购房业主诉求的合理之处,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一方面要引导争议双方理性、依法解决价格争端;另一方面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开发商涉嫌违法违规的欺诈行为,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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