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新华网评:别让“忽悠”触碰道德底线

发表日期:2011-09-27 点击

    自打有了小品《卖拐》,“忽悠”这个来自东北的词儿,人们便不再陌生。那些“忽悠”来“忽悠”去的事儿,虽说进行了艺术加工,但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社会现象的普遍性。

 

    据说“忽悠”原称“胡诱”,是指有意设置陷阱,引人入彀。如果说,舞台上的“忽悠”只是一出诙谐逗乐的轻喜剧,那么现实生活中的某些“忽悠”就是道地的欺骗和圈套了。

 

    可悲的是,在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之下,竟也不乏别有用心的“忽悠”。不必说有的政府部门瞒天过海、糊弄公众,也不必说有的黑心工商业户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更不屑说个别惯于自我炒作的“明星”“大腕”;这些年几起老者街上跌倒求助行人、被救后又倒打一耙、诬陷敲诈救助者的事儿,就足以令人哀于心死。

 

    “忽悠”泛滥,源于诚信缺失,其背后是道德水准的滑落。《老子》说:“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认为,“道”是人的本体,“德”则是“道”的功用。尊道贵德,利人利己;败坏道德,害人害己。时至今日,道德已经成为一个文明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公民的社会操守和职业规范,是公民内心世界清浊的“分界岭”和“试金石”。而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诚信为人、守信为事。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