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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激励让见义勇为者不再孤独

发表日期:2011-09-30 点击

    今年上海市人代会期间,薄海豹等14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议案》,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最新的消息是,上海拟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也将于10月底前完成。

 

    “法律是善和正义的艺术”,这是一句古老的法学格言。只不过,长久以来,法律在这种“艺术境界”方面,还有太多值得提升的空间。在保护见义勇为者方面,就是如此。只需想想,就一定会记得很多“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情,特别是那些“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的尴尬情形,已对公平与公义造成不小的毁损。

 

    这是因为,法律要解决的问题,不仅是罚恶,同时也要扬善。一项制度是作为激励存在的,法律如果在保护见义勇为者方面无法发挥激励价值,那么公民道德与法律制度之间,也就难以形成有效衔接。这一点,前段时间有人感叹的“彭宇案让社会道德倒退30年”,就是最好证明。如果长期得不到制度救济与法律纠偏,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尴尬恐怕也会继续上演。同理,如果法律在保护见义勇为方面总是不给力,社会风气恐怕会趋向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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