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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交钱”模式能否“复制”?

发表日期:2011-08-21 点击

    新华网济南7月21日电  题:“先看病、后交钱”模式能否“复制”?——山东兖州市中医院“医改”引发热议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海鹰、魏圣曜

 

    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缴纳自付部分——最近,山东兖州市中医院的“先看病,后交钱”改革引发社会关注。

 

    此举是短期“作秀”还是长远之策?医院遇到病人“逃费”怎么办?“后交钱”模式能异地“复制”吗?对此,“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

 

    医院遇到病人“逃费”怎么办?

 

    与北京、上海等地大医院不同,在兖州市中医院,即使患者的“住院一卡通”内没有一分钱,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先治病、后交钱”。

 

    从2010年底起,兖州市中医院出台“新规”,不再要求“危重急”病人、有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等交住院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一至两年内还清即可。

 

    为验证“新规”的落实情况,记者走访了这家医院的一些科室。在内科病房区,76岁的高血压病人常淑惠说,以前来看病,每到下午查房时间护士就“催债”,交不上钱第二天就停药,“让人心里难受,现在不再担心这个问题。”

 

    “一些病人以前因凑不够钱,小病拖成大病,还有的治到一半就走人。”内科病房护士长王静说,那时感觉自己“就是收债的,天天催钱,现在医患关系融洽了很多,住院病人也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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