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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交钱”模式能否“复制”?(2)

发表日期:2011-08-21 点击

    那么,如果遇到少数患者“恶意逃费”怎么办?出人意料的是,兖州中医院院长孔庆民对此并不担心。他给出三点理由:

 

    其一,政府推动的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已大大提高,起到“托底”作用。以兖州为例,全市“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覆盖率都在99%以上,假设所有患者都逃费,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也能保证医药成本。

 

    其二,公众诚信度逐步提升,失信成本增加。据测算,兖州中医院的人均住院费用在3600元左右,除去“医保”报销部分,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1000多元。院方认为,绝大多数群众不会为这么点钱失信“丢人”。

 

    其三,医患双方签有协议,加上医保证,医院不必过于担心。“走了牵牛的,抓住个拔桩的。”孔庆民说。

 

    截至目前,兖州市中医院已有7000名住院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交钱”政策,占全部住院病人的近90%,没有发生一起逃费病例,也没有1人签署分期还款协议。

 

是回归公益,还是营销“作秀”?

 

    针对兖州市中医院的改革之举,有两种不同声音:一种认为此举是医院增加公益性、改进医患关系的有益尝试;另一种认为此举不过是一种营销“作秀”,医院要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才是核心竞争力。

 

    孔庆民承认,推行这一改革,初衷是为了吸引病人,“也是一种营销手段”。现有的兖州市中医院,近年来由当地两家医院整合而成,因为过去管理落后等原因,医院业务量不大,收入有限,需要通过改革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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