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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在“规定”之外还该有“伦理”(2)

发表日期:2011-08-30 点击

    税收不能成为橡皮筋,是因为还有另外一些“弹性”刺激着民众的神经:同样是福利纳税,那些享受了最多福利的官员们是否“被纳税”了?同样是所得税,为什么工薪阶层成了纳税主体,而大量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逃之夭夭?同样是纳税人,普通老百姓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是否享受到了公平公正的待遇?同样是纳税人,为什么在不同的地方要有完全不同的待遇?如果怎么征收、怎么使用,都充斥了不确定性。

 

    税收,是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需要严肃对待的公共事务。谁可以被授权、应该怎么确定收税范围、怎样监督使用、怎样向纳税人负责,都是一连串需要理清楚、讲明白、宣讲透明的重要命题,大家不能容忍它神神秘秘地被视为专业性机构的专业性行为——可以被选择性使用,可以被选择性解释。

 

    重塑税收伦理,时不我待,这也是理顺民心的重要内容。刚性的税收政策,尽量让利于民,给民众一个弹性的生活空间;而不是弹性的税收条款,总是与民争利——唯有如此,纳税人的尊严与权利,才可以被充分地保障。   (毕诗成)

 

(来源: 扬子晚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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