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抢钱、抢荣誉,连“优秀农民工”称号也抢啦(2)

发表日期:2011-06-17 点击

正因为存在以上的“供求关系”,中国的评比、达标,表现出了极强的生命力,各级政府多次整治,却越来越多。而因为中国经济持续多年的高速发展,物质也已经相当丰富,评比、达标中的权力作用、金钱润滑也变得越来越明显。设立“劳动模范”的初衷,是要表彰一线工人“苦干加巧干”,最早受到表彰的如发明“倪钻”的倪志福,发明“细纱工作法”的郝建秀,获得“现代鲁班”称号的李瑞环、张百发;“掏粪工”时传祥;北京百货大楼营业员张秉贵等。而随着国家对科技的重视,“科技也是生产力”一度深入人心,知识分子在“劳模”中占有了应有的位置;可曾几何时,官员在“管理也是生产力”的幌子下,把官员和企业主也都塞进了“劳模”当中,以至于目前“劳模”当中,官员和企业主占了很大的比例。

 

在这样一个“赢者通吃”的时代,贪官和富商勾结,“抢”我们的钱财已经变得司空见惯,我们除了愤怒,也只能在茶余饭后、在网上痛骂几声,别无他法;贪官和富商“抢”我们的荣誉,大家更是不在乎,因为这些荣誉,对我们这些普通人又能派上多大用场?可如吉林省此次评选“优秀农民工”,30名候选人中混进11名厂长、经理,仅有3人是真正“工人”身份,却被主办方认定为合法一事,就有点“过分”了,那些农民出身的厂长、经理,还能继续称“农民工”吗?这些厂长、经理凭借个人影响,和那些本为弱势群体代名词的“农民工”争当“优秀农民工”,就不感到不厚道?评选主办方如此解释“优秀农民工”的参选条件,是不是有点变态,有点“臭不要脸”?

 

(来源:中国计协网)   4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