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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走出“自我辟谣”怪圈

发表日期:2011-06-21 点击

    公开透明的本质和灵魂就在于及时把握公众的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知情权,达到解疑释惑、消除误解和矛盾的效果。信息公开不是说书讲故事,不必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悬念吊足公众的胃口,应当力争在没有保密必要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近日,卫生部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针对此前媒体报道“我国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近六成无检测方法”,卫生部回应说,食品添加剂从产品本身检测来说,都是有检测方法的,无法检测是指在食品中的残留检测,此类标准目前确实需进一步完善,但部分添加剂无法也无必要检测(6月19《三秦都市报》)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此前的媒体报道:“卫生部工作人员表示,我国目前2200种食品添加剂中,有检验标准的只占总数的近四成,这也就意味着有六成食品添加剂无法检测”。然而,现在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又说,“实际上,2300多种添加剂从产品本身检测来说,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对照,都是有检测方法的。”但是仍旧让人不明白的是,4月22,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5批汇总)》中,显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共47,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共22,合计69种。其中有37种均在检测方法一栏中显示“无”或者空白,占总名单数的54%,接近六成。诚然,权威人士出面解疑释惑,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食品添加剂“无法检测”的误读和担忧,达到“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效果。不过,这种在舆论强烈质疑、政府公信“很受伤”之后的“自我辟谣”,似乎不足以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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