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2011年法治蓝皮书:公职人员财产监督亟待加强

发表日期:2011-02-25 点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24日举行“201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发布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92011)》。2011年法治蓝皮书指出,公职人员财产监督亟待加强,健全完善制度势在必行。

 

加强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已成共识

 

蓝皮书指出,加强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已成共识,无论是公众还是公职人员,对于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普遍持肯定态度。中国无论是在中央层面,还是在一些地方,都已经在公职人员财产监督方面出台了一些规定,对财产监督的对象、监督的财产范围、监督方式等作了探索,但是,与有效监督公职人员、预防其腐败变质的要求相比,现行制度与实践尚有一定差距。

 

公职人员财产监督范围有待逐步扩大

 

蓝皮书指出,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公众,都倾向于将实施财产监督的对象适用于更大范围的公职人员。监督财产的种类方面,调查对象大都支持公职人员需要公开除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所规定的财产种类外,还应公开私车情况,持有的超过一定价值的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情况,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收受的与行使职权相关的礼金、礼品等,继承、受赠、偶然所得的财产,兼职活动所获得的报酬或财产利益的情况,租借的资产(如借用他人的汽车、房屋等),负债状况(如银行贷款、私人借贷等)等。另一方面,人们普遍认同,不仅要对公职人员本人,还要对其近亲属等“身边人”进行监督。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