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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精肉”看企业道德血液的缺失

发表日期:2011-03-19 点击

  随着央视3·15晚会的曝光,双汇集团的“健美猪”和掺了返炼胶的锦湖轮胎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尽管两者的回应姿态有所不同——双汇连发声明致歉,涉及县市畜牧局长停职、济源双汇高管被免、产品收回;锦湖轮胎则质疑央视的判断标准,指其“不准确”。但是,不管是问责还是逃避责任,均无法回避和掩盖业已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危机,而消费者受到的伤害是“准确”无疑的了。

 

  遇到类似问题,很多人恐怕首先是想骂一句“奸商”,谴责企业厂家的无良。的确,如今很多企业简直“无法无天”,所谓“无法”,不仅有法律本身的缺陷——比如食品安全方面的“惩罚性赔偿”一直未能得到法律明确,也有企业自身的狡猾,要么设置消费者维权的门槛,要么钻法律空子,乃至直接践踏法律法规。所谓“无天”,就是为了利润最大化,一些企业将企业伦理和社会责任踩在脚下,置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一心只往钱眼儿里钻,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很多企业身上早就不在流淌“道德血液”了。

 

  但是,通过双汇“加精猪”和锦湖轮胎返炼胶事件,再结合此前的“三聚氰胺”等事件来看,企业的伦理失范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也有着千疮百孔的制度漏洞,尤为突出的一点,就是监管的执行不力甚至形同虚设。

 

  正如央视“3·15”报道所示,济源双汇“加精猪”从生猪养殖到收购,再到猪肉生产加工、运输、售卖,是一个长长的产业链条,双汇喊出的口号是“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哪怕只有其中一道检验能秉持良心,扼住链条溃败,消费者也能“放心”;《食品安全法》中对卫生等监管部门的分工也是相对明确并环环相扣,而且“瘦肉精”出现得比“三聚氰胺”早,相关部门已经建立了一套监管体系,但凡监管部门对其中任何一道工序进行科学检测和有效监管,都可以切断“加精猪”的生产链条,树一道食品安全的防火墙。遗憾的是,层层监管已经形同虚设,各个环节一路“绿灯”让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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