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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党委换届观察:制度保障不让投机者得逞(4)

发表日期:2011-04-05 点击

  所谓“四公开”,就是公开选拔职位及任职要求、公开选拔程序、公开提名推荐和公开拟任人选基本情况,让干部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有关信息,充分了解选什么样的干部,怎样选干部。“三推荐”则在各乡镇、单位党组织和干部自荐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选推,并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按职数12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推选,最后由领导干部按空缺职数11.5的比例署名推荐。经过“三推荐”后产生的名单,还要经过常委会差额票决和县委全委会票决方式,最终确定正式人选。

 

  在安徽,全省16个省辖市确定了16个乡镇作为公推直选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逐一认真审核把关,并选择12个试点乡镇驻点指导。同时,安徽省委组织部的一项调研显示,全省有246个乡镇采取了以“两推两考”即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党组织推荐,理论考试、组织考察产生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办法。绝大部分地方采取不通过预选,一次性选举的方式,产生乡镇党委委员。并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提问等办法,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强化监督,千万双眼睛“紧盯”

 

  2010年,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腐败案的审理,曾引发舆论关注,在他被认定的74宗受贿事实中,许多涉及到用人中的腐败。换届期间也是用人领域违规和腐败问题的高风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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