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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谁不好,要学黑社会?

发表日期:2011-01-13 点击

    从去年年底以来,安徽省宿松县一些个体经营户就陆续接到一些电话,来电话的是宿松县公安局孚玉镇派出所。这些电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求这些个体经营者交500元钱,名义是赞助费。派出所一位唐姓工作人员说,这是一种长远的感情投资。(中广网111

 

    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原本是从公帑中获得财政支撑的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而以破案为由向公民收取劳务费甚至感情投资则是公权匪化的典型表现,派出所收取的赞助费与黑社会强征的保护费何异?唯一不同的只是后者是以暴力作为威胁,而前者则利用其所拥有的合法伤害权以及故意纵容权作为要挟的资本。

 

    当公安机关拥有合法伤害却又不受到任何制约时,他们便可以此作为要挟,譬如店铺遭抢不出警或故意不破案,故意纵容真正的黑社会打砸店铺,抑或故意寻找由头不断干扰对法律法规无知的个体经营户,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经营户倘若敢于对公安机关的赞助费说个“不”字,迎接他们的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民众原本根本不需要也没有必要与公安机关建立任何形式的“感情”,他们才是公权力的真正主人,有谁见过主人必须拿钱讨好仆人,而仆人反而可以以不作为或乱作为当作要挟主人的资本?要说存在彼此之间的“感情投资”,也只会是公安机关不断以公共安全换回公众对于公权部门的信任,只会是公安机关不断向公众示好。

 

    个体经营户之于公安机关,只不过是一个个孱弱的个体,他们需要仰仗政府对于公共服务的提供、公安机关对于社会安全的保障,他们对于社会的信心也正是来自于公安机关对于黑暗势力的威慑、政府对于正式规则的遵守,但当本应“为人民服务”且作为法律的守护神的公安机关转而效习黑社会收取保护费时,公民还能向谁寻求庇护呢?(凯风)

 

(来源: 长江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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