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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公务员补贴差6倍导致腐败?(3)

发表日期:2011-02-06 点击

  珠江晚报发表朱四倍的文章:必须承认“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这一事实,而由此出现的社会问题也无须回避——心理不平衡、生活困难等。但是,把待遇和贪腐用因果关系来形容之,恐怕很难服众。道理很简单,公务员待遇低要贪腐,其他职业的待遇低,该怎么办呢?难不成穷人们都要去抢银行吗?笔者以为,待遇低和贪腐决不是单一的因果联系那么简单,那些手握大权,待遇相当高的官员不是照样贪污吗?待遇是一个利益问题,而贪腐则是一个与制度相关的话题,简单地把二者联系,很容易形成对社会特别是公务员的误导,似乎工资低就能证明公务员贪污的正当性。这样的逻辑显然是荒唐透顶。公务员手中的权力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向公众和社会索取报酬的筹码。面对“待遇低就贪腐”,应牢记“总统是靠不住的”启示。人,包括官员在内都是自利性的,如果没有监督,没有制度的看管,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做得出来。正如学者托克维尔在总结美国的民情时所说,美国的民情之一就是对官员的不信任,因为他们最接近权力,也更有可能是无赖,如果不用一项权力去监督制约他们,他们有可能把整个国家抱回家。以待遇的名义来作为腐败正当的借口,是一种天真。

 

  小蒋随想:同样级别的干部在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拿到的薪水可能差异颇大。而且,在基本工资之外,机关单位的各种补贴“水”很深。就本例而言,同样是处级干部,在省直机关与县级市,拿到的补贴差6倍,导致心理不平衡是显而易见的。有人说,心理不平衡可以辞职,等着考公务员的人多着呢。这是对某些公职人员服务不佳的气话。其实,谁都知道端着铁饭碗的人屁股有多沉。心态不平衡的干部,即便不贪腐,也难以妥善为群众办事。所以,更现实的做法还是应当规范公务员的补贴,缩小收入差距,实行阳光工资,不能让少数“肥缺”垄断大量利益。至于“高薪养廉”,在目前的机制下,纯属妄想。贪官的贪腐金额动辄千万上亿元,这种胃口再高的“正当薪水”也满足不了,反腐还是得靠限权与监督。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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