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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门的苦劳,有责部门的耻辱

发表日期:2012-03-01 点击

    光明网评论员:2012年是奥运年。为了避免“出师未捷先折将”的现象出现,负责中国奥运金牌事宜的国家体育总局,严格管理受训运动员的食材来源,防止运动员因误食含瘦肉精以及其他化学药品的肉菜,而在兴奋剂检测中不合格,造成既影响成绩又有损形象的后果。

 

    前两日,曾有消息说国家马拉松项目的集训队为了避免食入含运动员禁药成分的肉类,竟然自己办起了养鸡场。后经证实,“养鸡场”一说实为夸大其词。但是,“自备”一些“放心鸡”圈养自用,却是不争的事实。据媒体报道,为了食品安全,国家体育总局在年初就曾召开过“奥运备战期间食品安全问题会议”,严肃申明不允许运动员在外吃猪肉和牛羊肉,不仅如此,各训练基地必须把采购的肉类主动提交兴奋剂中心进行检测。

 

    在国家体育总局大本营,“在训练局,肉类、蔬菜、食用油、饮料、奶制品,包括米、面,都有专门的供货商,企业和训练局在签订供货协议的同时,还要签一份安全协议。若出现问题,可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追查到底”。当然,谁都知道,食品安全靠“安全协议”是保证不了的。“训练局为此花大价钱买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和视频合成色素检测仪,对每一批食材进行抽检,确保不含生长素、‘瘦肉精’等成分”。

 

    体育总局此举是否有些小题大做、草木皆兵?当然不是。据说“中国体育界近年公布的兴奋剂案例中,绝大多数都与‘瘦肉精’有关”。国家体育总局这么关心运动员的食材,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在国际赛场上,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测的是国际专门机构,而不是中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那些有责部门。并且,国家体育总局如上诸般要求,实际上分明是对中国负责食品安全的有责部门和食品安全现状投出的一张打了大黑叉子的否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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