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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消费不除,“接待烟”难禁

发表日期:2012-03-08 点击

一盒高档烟,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抽一条,就抽掉了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花的是公款,可以说抽的不是烟,而是纳税人的“血汗”。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建议应全面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35日《大河报》)

 

局长一包烟,百姓半年粮。说抽“公务烟”、“接待烟”是抽纳税人的“血汗”一点也不为过。但是,对于“接待烟”,并非简单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就能一禁了之的,问题就在于“接待烟”是寄生公款消费的“吸血虫”,公款消费不除,“接待烟”难禁。

 

时下,公款消费香烟已经成为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迎来送往用的是“接待烟”,领导日常抽“公务烟”,单位送礼送的是“礼品烟”。总之,不论何种名目,最终都是公款买单,纳税人出钱。也正因为有公款消费托底,天价香烟才层出不穷,从1500元一条的“九五之尊”,到数千元一条的“极品黄鹤楼”,再到上万元一条的“好猫”,让公众为之咋舌,更为之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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